― 非上市企业与上市企业合并后,非上市企业将消失(or 分割),非上市企业的股东收购上市企业发行的合并新股。
― 将非上市企业的股权证券全部转让给上市企业,发行和交付新股,使非上市企业成为上市企业的全资子公司(100%子公司),迂回上市。
― 将非上市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经营转让给上市企业,上市企业按价配售,以第三方配股增资发行新股或转股。
― 非上市企业股东将持有的非上市股权证券出售给上市企业,参与第三方配股增资,接受上市企业新股等授牌或转股,达到将非上市股权证券转换为上市股权的效果。
― 非上市企业的股东参与上市企业的第三方配股有偿增资,以实物(非上市企业股权证券)支付股金,而不是以现金方式进行配股。